什么是病因辯證
發布時間:2022/10/08 中醫辨證 瀏覽次數:11
病因辨證是指分析病證由何種原因引起的辨證方法。宋代陳言根據張仲景《金匱要略》中的“千般疢難,不越三條”,將病因區分為外因、內因、不內外因三類。凡外邪由表入里,侵及臟腑為外因;內臟有病,自內部表現于外為內因;飲食勞倦、蟲咬外傷等引起病變,則屬不內外因,這種三因分類方法,至今仍被人們采用。病因辨證就是根據病人的發病情況和疾病產生的癥狀加以分析,推斷疾病究竟是由三因中哪個原因所引起,然后進行治療,設法消除致病因素,以求治愈。
中醫學中所論的病因,不僅指原始病因,也包括疾病發展至一定階段的病理產物,如瘀血、痰飲等。由于后世醫家對陳言的三因逐漸加以充實發展,病因已有六淫、疫癘、七情、痰飲、瘀血、飲食、勞逸、房室、外傷等。其中的痰飲、瘀血將見于氣血津液辨證,此處不予贅述。其 他病因引起的病證,現分別列述于下。應當指出,即使病因相同,發病情況也往往因人而異。如徐靈胎曾云:“夫七情、六淫之感不殊,而受感人各殊,或氣體有強弱,質性有陰陽,生長有南北,性情有剛柔,筋骨有堅脆,肢體有勞逸,年力有老少,奉養膏粱藜藿之殊,心境有憂勞和樂之別,更加天時有寒暖之不同,受病有深淺之各異”,故辨證時必須審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