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鋼辯證之表里辨證
發布時間:2022/10/09 中醫辨證 瀏覽次數:13
表里是辨別病位外內淺深的一對綱領。表與里是相對的概念,如軀殼與臟腑相對而言,軀殼為表,臟腑為里;臟與腑相對而言,腑屬表,臟屬里;經絡與臟腑相對而言,經絡屬表,臟腑屬里;經絡中三陽經與三陰經相對而言,三陽經屬表,三陰經屬里;皮膚與筋骨相對而言,皮膚為表,筋骨為里等。因此,對于病位的外內淺深,都不可作絕對的理解。
一般而論,從病位上看,身體的皮毛、肌腠、經絡相對為外,臟腑、骨髓相對為內。因此從某種角度上說,外有病屬表,病較輕淺;內有病屬里,病較深重。從病勢上看,外感病中病邪由表入里,是病漸增重為勢進;病邪由里出表,是病漸減輕為勢退。因而前人有病邪入里一層,病深一層,出表一層,病輕一層的認識。
任何疾病的辨證,都應分辨病位的表里,而對于外感病來說,其意義則尤為重要。這是因為內傷雜病的證候一般屬于里證范疇,故分辨病位的表里并非必須,而主要辨別”里”的具體臟腑等病位。然而外感病則往往具有由表入里、由輕而重、由淺而深的傳變發展過程。所以,表里辨證是對外感病發展階段性的最基本的認識,它可說明病情的輕重淺深及病機變化的趨勢,從而掌握疾病的演變規律,取得診療的主動權。同時,從某種意義上說,六經辨證、衛氣營血辨證,都可理解為是表里淺深輕重層次劃分的辨證分類方法。
一、表里辨證
(一)表證
表證是外感六淫之邪氣經皮毛、口鼻侵入機體,正氣(衛氣)抗邪所表現輕淺證候的概括。表證主要見于外感疾病初期階段。
《景岳全書·傳忠錄》說:”表證者,邪氣之自外而入者也,凡風寒暑濕燥火,氣有不正,皆是也。”因此,對表證的概念應當全面理解,而不能機械地以為皮毛的病變就一定是表證,也不能絕對地以為表證的病位就一定在皮毛。
表證一般具有起病急,病情較輕,病程較短,有感受外邪的因素可查等特點。
【臨床表現】發熱惡寒(或惡風)、頭身痛、舌苔薄白、脈浮,兼見鼻塞流涕,噴嚏,咽喉癢痛,咳嗽,有汗或無。
證候類型由于體質強弱不同,感受的邪氣類別各異,輕重之別,所以表證的臨床表現也很復雜,一般分為三個類型:
表寒證(傷寒證、傷寒表實證):以感受寒邪為主,故又稱傷寒證。其特點是:惡寒重、微發熱,無汗、頭身痛,苔薄白而潤,脈浮緊 。
傷風表證(太陽中風證、中風表虛證):以感受風邪為主,又稱太陽中風證。其特點是:惡風、微發熱,汗出,脈浮緩 。
表熱證(外感風熱證):是感受濕熱(風熱)之邪,又稱外感風熱證,在溫病學中屬衛分證。其特點是發熱重,微惡寒,口渴,咽痛,舌質正常或尖邊稍紅,苔薄白而干或苔薄微黃,脈浮數。
里證
里證是泛指病變部位在內,由臟腑、氣血、骨髓等受病所反映的證候。故《景岳全書·傳忠錄》說:“里證者,病之在內、在臟也。凡病自內生,則或因七情,或因勞倦,或因飲食所傷,或為酒色所困,皆為里證。”
里證與表證相對而言,其概念非常籠統,范圍非常廣泛,可以說凡不是表證(及半表半里證)的特定證候,一般都可屬于里證的范疇,即所謂“非表即里”。
里證多見于外感病的中、后期或內傷病。里證的成因,大致有三種情況:一是由外邪不解,內傳入里,侵犯臟腑所致;二是外邪直接侵犯臟腑而成;三是情志內傷 、飲食勞倦等因素,直接損傷臟腑,使臟腑功能失調,氣血逆亂而出現的種種病證。
里證的臨床表現多種多樣,本章的寒熱虛實辨證以及后面的氣血津液、臟腑、經絡等辨證部分均屬里證的范疇。
半表半里證
外邪由表內傳,尚未入于里,或里邪透表,尚未至于表,邪正相搏于表里之間,稱為半表半里證。其證候為寒熱往來,胸脅苦滿,心煩喜嘔,默默不欲飲食,口苦咽干,目眩,脈弦。半表半里證在六經辨證中稱為少陽病證。
表里證鑒別要點
辨別表證和里證,主要是審察寒熱癥狀、內臟證候是否突出、舌象、脈象等變化。《醫學心悟·寒熱虛實表里陰陽辨》說:“一病之表里,全在發熱與潮熱,惡寒與惡熱,頭痛與腹痛,鼻塞與口燥,舌苔之有無,脈之浮沉以分之。假如發熱惡寒,頭痛鼻塞,舌上無苔(或作薄白),脈息浮,此表也;如潮熱惡熱,腹痛口燥,舌苔黃黑,脈息沉,此里也。”